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一般需要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公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今天銳捷財稅小編就來和大家聊聊股份有限公司注冊需要哪些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與資格
所謂注冊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是指根據法律策劃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事務的人。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特定的人具體經營。 如果有一部分人有成立股份公司的意愿,他們必須先進行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依法著手辦理創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辦理的各種事務。 根據我國規定,設立北京注冊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要符合法定人數,具體指發起人應當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發起人少于2人或者超過200人,都不得設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說白了法律規定資產最少額度,就是指法律法規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金的最少金額。有限責任公司是典型性的合資企業,其總股本由公司股東注資的所有資產組成。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是公 司進行生產經營的物質前提條件,也是債權人權益的保障。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發起人為了設立注冊股份有限公司而發行股份時,以及在進行其他的籌辦事項時,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不得有所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