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資的注意事項
發布人:銳捷財務 發布時間:2022-10-28 08:25:05
驗資
是指注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要求,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的實收或變更情況進行審驗,并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分為設立驗資和變更驗資。
一、設立驗資
設立驗資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驗單位申請設立登記(公司成立)的注冊資本實收情況進行的審驗,包括分期出資的首期出資驗資。
需提供的資料
(1)被審驗單位的設立登記申請書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需要審批的);
(2)被審驗單位出資者簽署的與出資有關的協議、合同、章程;
(3)出資者(股東)主體資格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或者自然人身份證;
(4)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即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5)被審驗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即確認書)
(6)全體股東(出資者)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證;
(7)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被審驗單位住所和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房產證及租賃合同);
(9)銀行收款憑證(繳款單)、對賬單及銀行詢證函(需銀行蓋章);
(10)驗資事項聲明書(需股東及法定代表人簽字);
(11)被審驗單位確認的貨幣出資清單、注冊資本實收情況明細表(需股東及法定代表人簽字);
(12)擬設立企業關于依法建立會計賬簿等事項的書面聲明(需法定代表簽字);
二、 變更驗資
變更驗資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驗單位申請變更登記的注冊資本(實收資本)變更情況進行的審驗。包括分期出資的非首期出資驗資。
需提供的資料
(1)被審驗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2)被審驗單位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作出的變更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的決議;
(3)政府有關部門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本、實收資本變更事宜的批準文件(需要審批的);
(4)經批準(全體股東簽署)的注冊資本及實收資本增加或減少前后的協議、章程;
(5)注冊資本變、實收資本變更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以往的驗資報告及相關資料;
(7)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增加或減少前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8)被審驗單位提供的有關以前各期出資已到位、出資者未抽逃或未抽回出資的書面聲明(全體股東簽名及單位蓋章);
(9)銀行開戶文件、收款憑證(繳款單)、對賬單及銀行詢證函(需銀行蓋章);
(10)驗資事項聲明(需全體股東簽名,單位蓋章);
(11)被審驗單位確認的貨幣出資清單、新增(本期)注冊資本實收情況明細表及注冊資本(實收資本)變更情況明細表;(需全體股東簽名,單位蓋章);
(12)與減資有關的報紙公告、債務清償報告或債務擔保證明;
(13) 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增加或減少前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日的應收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付款明細清單,大額單位詢證函、往來款原始單據;
(14)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增加或減少前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日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存貨、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明細清單及大額款項的原始單據,產權證明
(15)報表日的現金盤點表、銀行對帳單、納稅申報表,驗資日的所有銀行對帳單。
(16)憑證、賬本。
(17)有關股權轉讓的協議、決議、批準文件,證明股權轉讓的法律意見書或公證書等法定文件及辦理股款交割的憑證;
(18)相關會計處理資料;